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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師職稱評審有關專利的相關解答一、課題 課題指要研究、解決的問題,所以課題背景就是指該問題是在什么情況或條件下產生的,課題研究有什么意義等,課題主要包括:市級課題、省級課題、國家級課題等。評職稱時,評審單位對于參評人有多個方面的考核,職稱評審的加分項也無非就是論文、著作、課題、專利和獲獎業績等。 二、那職稱評審時,專利可以重復使用嗎? 1、眾所周知,在我國職稱分為初級職稱、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,雖然專利不是職稱評審中加分最多的項目,但是用處也不小,評職稱認可的專利,有專利作者位置的要求,一項專利中前四發明人都有加分的機會,其中發明專利含金量最高,加分也是三個類型中最高的,但是最常用的是實用新型專利。 2、要知道每種專利類型在評的職稱等級上會有所差異的。當用專利評職稱的時候,若是不同的發明人,是可以用同一項專利來評職稱的,此時的重復用是允許的;但是對于同一發明人來說,在上一級職稱評審時已經用過的專利,在更高一級的職稱評審時,已經不符合評審單位對專利的要求,是不被允許重復使用的。 3、評職稱認可的專利作者位置,包括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和第四發明人,若第一發明人提交該專利評職稱加分了,作為第二發明人,不要擔心因第一發明人用了,自己就不能在獲得專利的加分,也是可以提交該專利材料評職稱用的。只不過會因發明人位置不同,加分有所不同,越靠前的,加分越高。 4、評審中級職稱時,專利不作第幾人發明要求;但是,高級職稱評審時,專利發明必須為前三人。 |